25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医疗责任保险示范产品(主险)A款期内索赔制》、《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医疗责任保险示范产品(主险)B款事故发生制》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医疗责任保险纯风险损失率表》正式发布。
本次发布的示范条款借鉴了各市场主体的医疗责任保险条款,广泛听取了相关卫生部门的意见和需求,并从四方面做出完善和提升,一是对保险合同、被保险人的表述更加清晰、明确。二是对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的主体统一表述为“患方”,患方是指医疗机构接受医疗服务的自然人及其近亲属。三是为满足医疗卫生行业的保险需求,示范条款在常规的期内索赔制条款之外,增加了事故发生制条款。四是在除外责任方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条款表述更加严谨。
《医疗责任保险纯风险损失率表》则通过对医疗责任险风险要素的深入分析,考虑到医疗责任险风险的特殊性,在常规定价方法的基础上力争创新,旨在建立适应医疗责任险风险特点的精算定价模型, 给行业提供保费参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