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针对人身险,特别是以万能险为主的中短存续期产品的监管一直在持续。就在近日,保监会发布了《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对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
其中,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或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两全保险、年金保险产品5年内不得返还等条款令业内高度聚焦。曾经炙手可热的理财型保险产品是否会退出历史舞台?对于险企未来的产品结构又将产生怎样的影响?
附加万能险被喊停
或影响中小险企保费规模
本次《通知》在鼓励保险公司重点开发定期寿险、终身寿险等传统保障型产品的同时,对有可能引发市场乱象的潜在理财型产品进行了大力整治,整治涉及两全保险、年金保险、万能保险、护理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团体医疗保险等多款保险产品。
其中,最令业内关注的,则是《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开发设计保险产品时,“保险公司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或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同时“万能型保险产品、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设计应提供不定期、不定额追加保险费,灵活调整保险金额等功能。”
在市场人士看来,这将对中小险企保费造成影响。“保险公司在进行产品设计时进行附加的主要原因,在于主险利润率很低。”国信证券(行情13.35 +1.37%,诊股)分析师王继林认为,以2016年开门红产品为例,其预定利率4.025%,而且期限长。而保险公司可通过返还的钱或者分红收回到新账户或者万能账户上,收取一定的管理佣金以及提取息差,来赚取一部分钱。“可赚取息差一般为100-150bp,例如每年100块钱的分红,如果继续留在保险公司,进入新账户或者万能账户,公司会收取保户一部分费用,因此息差可达到100-150bp。”
兴业研究所则指出,此前作为险企常见的营销手段,万能险经常作为附加险销售,进而“以辅促主”。其中,主险提供风险保障服务,附加险提供资产保值增值功能。如果未来险企不能再使用上述形式营销主险,尤其是主打理财型产品的中小险企,产品吸引力将出现下降。进而险企保费收入可能下滑,与此同时,由于理财型产品的新业务价值率远低于保障型产品,因此该政策对险企的新业务价值影响不大。
另一方面,如果万能险不作为附加险,而作为主险销售,又会对万能险增长产生怎样的影响呢?对此,王继林分析指出,以前万能险销售较好,主要是由于中短存续期的设计及较高的结算利率。而过去退保设计不合理的高现价产品从今年4月起已经停售,同时此前规定存续期5年内产品规模总体限额逐步降至自有资本两倍,并给予过渡期,所以作为主险增长也会受限。在此情况下,“理论上万能险不存在增长的可能性。”
年金产品5年内不得返还
险企相关策略需调整
“两全保险产品、年金保险产品,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应在保单生效满5年之后,且每年给付或部分领取比例不得超过已交保险费的20%。”除附加险被喊停外,本次《通知》中,这一要求亦被市场人士聚焦。
对此,兴业研究所认为,推迟首次给付时间实际影响不大。在其看来,目前出于营销的目的,一些保险公司两全保险产品、年金保险产品形态都是速返型产品,3年内甚至首年即给付生存金。而本次《通知》规定首次给付时间至少在5年之后,且每年给付或部分领取比例不得超过已交保险费的20%,上述产品结构将调整。不过,由于实际上客户一般并不会领取返还的生存金,因此返还期延后的实际影响很小。
王继林的观点则略有不同。“对于年金险和两全险五年后返还的问题,无论是大公司还是小公司都会有影响。因为从当前销售来看,包括2016年全年、2017年一季度以及当前销售的产品都有这种形式的产品,政策出台后产品策略需要被调整。”
根据《通知》,目前新报送审批或备案的保险产品需严格遵照该通知要求执行,对已经审批或备案的产品,保险公司需在2017年10月1日前完成自查和整改。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也意味着,在10月1日前,市场中附带万能账户的产品将面临停售。
总体来看,“此举进一步表明了保监会引导保险产品回归本源,落实‘保险姓保’的决心。”中信建投证券(港股7.39 -0.40%)分析师杨荣指出,此次保监会的重拳出击,预计将对人身险产品结构和整个保险行业产生冲击,上市险企亦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据其测算,平安、国寿、太保、新华四家险企2016年前五大主销产品受影响保费比例分别为12.59%、15.55%、0.25%、6.14%。值得关注的是,虽然上市险企短期保费规模受影响,但杨荣亦认为,长期来看,这也将加速保险回归保障。
事实上,自2016年多项相关监管政策出台以来,保险行业的业务重心已经明显调整,险企普遍提高保障型产品销售占比、降低万能险等理财型产品销售占比。据保监会披露数据,今年一季度,保险业原保险保费收入15866.02亿元,同比增长32.45%,其中,投资型保险占比大幅下滑,万能险同比下降6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