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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针对车险乱象监管风暴升级 车型身份证先行酝酿二次费改

2017-06-05 14:01  来源:财经365综合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 分钟的时间

来源:财经365综合

导读:这是《保监会关于强化保险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市场乱象的通知》的细化与落实,也是车险现场治理和商业车险二次费改的组合拳。险企与车联网大数据公司合作,真正做到识别和改善车辆风险,根据车辆风险,做精准精细定价,这才是保险公司正确的发展之路。


起草《关于整治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乱象的通知》 下发征求行业内部意见


   不得盲目拼规模及抢份额

  随着保监部门三令五申地整治乱象,车险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近年来有所减少,但仍然周期性地出现在一些地区。

  此次整治启动于商业车险二次费改开启之际。根据《通知》,各财险公司应树立科学经营理念,强化合规主体责任。不得忽视内控合规和风险管控,盲目拼规模、抢份额。

  目前分散性的车险业务已逐渐为各种代理渠道所掌握,客户资源的不断积聚使代理渠道在与财险公司的博弈中处于明显的主动地位。而车险市场的不正当竞争即指,财险公司为抢占车险的市场份额、拼规模,向代理渠道支付高额手续费的违规现象。

  一位财险公司基层机构的负责人直言,车险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表面上问题出在基层公司,其实根子在保险公司总公司的发展目标和考核导向上。只重保费数量、不顾保险质量的“以保费论英雄”的经营思路昭然若揭。

  因此,《通知》要求,财险公司不得脱离公司发展基础和市场承受能力,向分支机构下达不切实际的保费增长任务。不得偏离精算定价基础,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车险产品,开展不正当竞争。此外,应加强费用预算、审批、核算、审计等内控管理,据实列支各项经营管理费用,确保业务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以直接业务虚挂中介业务等方式套取手续费。不得以虚列“会议费”、“宣传费”、“广告费”、“咨询费”、“服务费”、“防预费”、“租赁费”、“职工绩效工资”、“理赔费用”等方式套取费用。

  同时,财险公司应强化手续费核算管控。凡是在保险销售过程中向保险中介机构支付的费用,均应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如实记入“手续费支出”科目。不得将与车险销售收入或保单销售数量挂钩的费用计入“宣传费”、“广告费”、“咨询费”、“服务费” 、“技术服务费”等其他科目。

  为了防止财险公司在费用入账和费用分摊上“做文章”,《通知》要求,不得违规将费用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不同险种、不同分支机构之间进行调节。财险公司总公司及省公司本级不开展销售活动的,不得在总公司及省公司本级列支销售类费用或通过积分方式计提销售费用。不得违规延迟费用入账时间。

  《通知》还要求,财险公司应对车险中介业务加强合规性管控,履行对中介机构的授权和管理责任。值得注意的,此次还首次提出了财险公司与第三方网络平台等机构合作开展车险业务时的规范问题。比如,第三方网络平台等提供的服务超过技术支持辅助服务范畴、 实质上开展车险销售活动或根据车险销售收入、保单销售数量等向财产保险公司收取费用的,应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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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巧立名目进行不当利益输送

  为了规避监管,近年来一些财险公司巧立名目不断变相向车险代理机构或投保人输送不当利益。

  对此,《通知》规定,财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不得通过返还或赠送现金、预付卡、有价证券、保险产品、购物券、实物、积分抵扣等方式,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不得以参与其他机构或个人组织的促销活动等方式,变相违法支付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同时,《通知》要求,财险公司应按照规定报批和使用车险条款费率。未经批准,不得滥用口头约定、特别约定、补充协议、批单和退保条款等,变相修改或拆分车险产品的责任范围、保险期限、权利义务和费率水平等。

  此外,财险公司应依法开展保险业务活动,不得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通过虚增零配件项目、虚构工时项目、提高零配件价格、提升工时费定价标准等方式,故意扩大保险事故损失或增加保险理赔支出,进行不当利益输送。不得以交纳业务保证金、承保利润分成等方式向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不正当利益输送。

  《通知》还要求,财险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不得违规调整未决赔款准备金以调节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不同分支机构、不同险种之间的赔付率数据,导致车险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还应依法履行保险合同义务,不得以拖赔、惜赔、无理拒赔等方式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根据要求,财险公司应对照《通知》要求,对车险业务经营活动中的管控漏洞和违法行为进行自查,制定整改方案,扎实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同时,应专门针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车险内控管理薄弱环节,建制度、补短板,形成依法合规经营的长效机制。

  对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保监局将依法采取限制保险机构业务范围、责令保险机构停止接受车险新业务、吊销保险机构业务许可证、撤销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等措施,从严从重从快开展行政处罚。


     统一车型识别编码 二次费改基本方向已确立


关于商业车险二次费改的消息不断,具体改革方向已经基本确定,主要是在首次费改基础上改变以下两个系数:渠道系数浮动区间由0.85至1.15调整为0.75至1.15;自主核保系数浮动区间在部分地区进一步从0.85至1.15调整为0.75至1.15,即所谓的“双75”。

  具体如何执行目前还没有定论,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下称“中保协”)最近负责起草的《保险业车型识别编码规则》已经列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称“国标委”)2017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成为我国财产保险领域首个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编号20170506-T-320.

  提高风险定价水平 统一车型识别编码到底意义何在?

  车慧达数据平台负责人余效伟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车型作为保险的一个定价因素,统一后更方便数据采集和风险识别。因为不同的车型用途不一样,其对使用者的影响和保险公司的风险评定也不同。比如,一些车是越野用途的,也有车是上下班代步的,车辆的不同功率对风险定价影响不一。如果车型编码比较容易获取和统一,那么对反映车辆的风险情况会有很大帮助,毕竟选择不同的车型,基本风险也会不一样。

  据记者了解,目前,我国车型编码是每个汽车生产厂商自己制定。我国汽车市场基本囊括全球主要汽车车型约20万款,涉及汽车生产厂商达近2600余家,品牌2500余个,但国家与相关行业层面均无统一的命名标准和编码规则,车型命名混乱,也导致同一车型在不同保险公司、不同承保渠道(如传统人工、网络或电话承保)和理赔管理方面无法统一,极大地增大了管理风险,影响服务质量。如果对编码进行统一统筹,那么相当于把各个厂商的编码进行了规范。

  实际上,在国外发达国家的汽车保险费率制定中,车辆安全性能已成为重要的车型定价因子。车辆安全性能作为车险行业费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我国却一直未能建立系统的体系,这极大地制约了车型定价的精细化发展。如果能够统一车型编码,对今后的车辆大数据获取来说也是迈出了一大步。

  中保协方面表示,为了提高车险科学化、精细化、合理化的风险定价水平,中保协自2014年开始,整合行业内外资源,在行业监管部门支持、保险机构配合、汽车行业专业机构协作下,吸纳了汽车行业、维修行业、车险行业、知名院校等多位专家意见建议,反复论证、探讨,完善标准草案,并经过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确立申请建立该领域国家标准。

  余效伟表示,以前的车架号有11至13位,透过车架号也能看出一些信息:比如,哪一年的车、哪个厂家生产的,甚至在网上搜索,还可以知道车辆的长宽高、载重等信息。但中保协本次统一标准后,编制标准化的车型数据库(车型大字典),将包括23个信息字段,信息更加完善。

  统一标准后,车型名称标准及相关字段信息以数据库形式展现,如包含了车辆厂商、品牌、车系、车组、公告型号、排气量、核定载客、核定载质量、配置款型、类别、系别名称、风险等级、车款名称等12项关键要素共计23个信息字段,还涵盖了国内2600多个汽车厂商、2500多个品牌下的20万款车型,是一套完整、独创、实用的车型标准信息体系。

  中保协表示,开展汽车型号标准化编码管理,相当于为国内所有保有车辆建立标准化“车型身份证”,如每一车型在品牌、车系、配置款型、风险等级等8类主要信息均建立对应编码,为各类车型风险识别、风险定价提供支持,也便于消费者和其他相关部门查询和管理车型相关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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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快车险市场化改革 车型编码统一对二次费改意味着什么?

  在首次费改中,不同车保险费用也不同。而二次费改,将继续加大保费降价空间,如何科学定价就成了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在车险自主核保系数即“双75”改革方案中,人和车两大因素都在考核范围内。人的因素包括驾驶技术、驾驶习惯、驾龄、年龄、性别等;车的因素包括行驶里程、约定行驶区域、车型、投保车辆数、绝对免赔额等。从这一角度看,车型编码的统一显然是在为深化费改做准备。

  当前的问题在于,首次费改后,保险公司可自由调整渠道系数和自主核保系数。一些大型险企都通过降价作为公开竞争手段。在许多地方,保险公司在保费降价打七折的基础上,还要支付高额手续费给销售中介。这种情况下,大保险公司凭借机构网点、品牌、服务能力和成本摊薄的优势,在抢占市场份额中把握主动,部分中小公司的日子则很艰难。

  余效伟表示,“二次费改开始后,如果保险公司继续以价格战为主,那么影响最多的还是自身利润。”在他看来,保险公司与车联网大数据公司合作,真正做到识别和改善车辆风险,根据车辆风险,做精准精细定价,这才是保险公司正确的发展之路。

  他表示,当前深化商车费改,相当于保监会把权利下放给了保险公司,如果保险公司愿意主动从各种渠道拿到违章数据、价值行为等数据,就会客观上避免盲目降价的行为,有了大数据作为依据,险企才能真正做到对风险定价的有的放矢。

  目前来看,一些风险数据并不容易获取。但随着车联网和物联网的发展,未来生产出的车辆,都会有车载设备,这些设备会实时监控车辆运行信息。余效伟称,“这是未来的一个大趋势,车辆数据只会更全面地覆盖。这也是中小保险公司弯道超车的好机会,更是车联网大数据公司创业的好时机。”

  中保协相关人士也表示,中国保险业车型编码标准的制定,一是有助于奠定车险精细化定价的技术基础;二是有助于加快推进车险市场化改革;三是有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四是有助于保险业参与机动车产业风险管理。这是我国财产保险行业首次对承保标的进行标准化编码管理,既是推进车险精细化管理的关键一步,也是财产保险行业利用专业优势创新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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