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对于降低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保障农业发展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健运行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6年,农业保险向4576万户次受灾农户赔付了348亿元,同比增长33.9%,特别是在2016年的南方特大洪涝灾害中,农险支付赔款70亿元。
信披数据显示,无论是开展了农险业务的财险公司还是专业农险公司,赔付率在2016年大多增长了10个百分点以上。例如,人保财险2016年农险已发生净赔款为112.33亿元,赔付率为77.9%,较上一年64.8%的赔付率增长了13.1个百分点;国元农险2016年农险赔款为22.2亿元,赔付率为109.2%,较上一年50.9%的赔付率增长了58.3个百分点。
我国农业保险是政策性保险,不能像商业保险那样赔了钱就放弃。那么如何保障农险经营的可持续性,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大问题。业内专家认为,应尽快完善农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政府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关政策,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
记者获悉,5月底,财政部发布《关于在粮食主产省开展农业大灾保险试点的通知》。《通知》称,按照国务院部署,将在13个粮食主产省份选择200个产粮大县,面向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开展农业大灾保险试点,试点工作主要围绕提高农业保险保额和赔付标准,开发面向适度规模经营农户的专属农业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