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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应积极参与第三支柱养老金建设

2017-06-27 15:19  来源:中国证券报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 分钟的时间

来源:中国证券报

    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曹德云近日表示,截至2017年5月,我国已开业的养老保险公司共有7家,筹建中的有1家。未来保险业要充分利用当前有利的政策环境和专业优势,积极参与第三支柱养老金体系的构建和探索,并发挥中流砥柱的作用。

  曹德云认为,保险机构在第三支柱养老金体系建设中具有四大优势:长期精算价值优势,长期资产配置优势,业务协同优势及专业人才与属地化服务优势。他建议,未来保险业一是参照美国IRA计划(个人退休政策),引入和建立“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二是确立市场主体准入制度,监管部门可通过建立相应资格准入制度以及完善的配套政策,来保障第三支柱养老金市场的规范和健康;三是明确个人养老产品准入标准,在机构资质准入基础上实施产品准入;四是放开个人账户投资选择权;五是加快税延养老保险政策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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