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下半年以来保监会针对各种违规行为开出3张罚单,处罚类型涉及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实际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虚列费用、电话销售欺骗投保人,未有效履行管理责任、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条款费率、编制虚假承保录音资料等。
对此,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研究中心主任王绪瑾在昨日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违规行为会给保险业带来风险,是对保险生态进行破坏的行为。例如,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负责人应对保险业务事项向投保人进行明确的纸质告知,口头告知原则上是无效的;面对虚列费用的现象,则会损害投保人的利益,如果保险费用不真实的话,会影响保险费率的计算,虚列费用越多,保险的综合成本率越高,从而导致保险费的上升,严重影响了保险业的公平性;对于电话销售欺骗投保人的现象,涉及到的不仅是保险法,还有消费者保护法,严重的话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8月6日,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保监会监管方向是让金融回归本源,使保险姓保,以及保险要回归到为实体经济服务的轨道上来。随着保险业的高风险业务不断扩大,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也越来越大,例如一些小型保险公司使用违规金、开展不合规业务,陷入恶性竞争的状态,也使得公司的经营风险不断扩大,保监会需要对这些保险公司的业务进行整治,要做到强监管、防风险。
王绪瑾认为,保监会开出罚单的监管指向,首先是为了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使保险资金增值;其次是为了维护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再次是为了保护保险市场的秩序,促进保险业的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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