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吸烟”在投保“健康告知”环节里一直存在
昨日,一则“134号文件将提高重疾保费”的消息在保险圈内广为流传,有保险营销员以此为由,催促消费者“赶在10月1日涨价前抓紧投保”。但新快报记者 调查走访后发现,重疾投保对吸烟者的“如实告知”一直存在,与134号文件无关。“134号文主要是对投资激进型产品进行规范,和保费调整并无直接关系, 这是明显的误导宣传。”某合资险企人士对新快报记者说。
“调价”消息成投保“推手”
“(保险)圈内的确在传,说是‘重疾产品在10月1号后会提价’。”新快报记者从某保险营销员处了解到。
据该营销员介绍,所谓“提价内容”,是指10月1日“134号”文件执行后:“吸烟者”被单独对待,其投保重疾的保费会明显增高;“甲状腺癌”会从目前的 重疾赔付范畴纳入轻症重疾范畴,赔付额度会降低;个人投保数据与社保卡挂钩,如果社保卡曾被高血压、糖尿病与冠心病等患者用过,投保或遭拒保;投保将充分 考量家族疾病因素来定价,如果直系血亲健康指标不佳,本人要被提高价格。
如此“重磅”的消息,带来的营销逻辑就是:“赶在10月1日前趁早投保。”某大型人寿险企的营销员对新快报记者说,“这与任何一款重疾险都有关。如果经常 抽烟的话,以后不仅审核加严,而且保费也会增加。甲状腺癌若被纳入轻症范畴,医疗保障会比现在减少很多。所以,在甲状腺癌还没纳入轻症之前,是投保的好时 机。建议先买保障类产品,再买分红保险。”
“价格调整和文件是否有关并不重要。为促成客户投保,我们会以此对客户加以游说。”有险企营销员对新快报记者直言。
吸烟“告知”早已存在
新快报记者多方求证后发现,所谓的“提价内容”与“营销推论”均不属实,是刻意的“营销误导”。“134号文讲主要是对投资激进型产品进行规范,和保费调整并无直接关系,这是明显的误导宣传。”某合资险企人士对新快报记者如是说。
所谓“134号”文件,是指保监会在今年5月下发的《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文件除了方向性的指引原则 外,重点规定了“万能险不能以附加险形式出现”,“两全”与“年金”产品在前五年禁止返还,且返还比例不超过20%。但其中并没有对具体产品,如“重 疾”;具体疾病类型,如“甲状腺癌”等做任何规定。
至于吸烟问题,《通知》中提到,在定期与终身寿险的费率厘定时,“鼓励险企根据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如吸烟状况进行差异化定价。”但是,“个别不良生活习 惯的如实告知,在投保的‘健康告知’环节里一直存在,比如‘是否吸烟’‘一天多少根’等,险企会对特殊情况进行保费调整或拒保。”上述合资险企人士对新快 报记者表示,吸烟的健康告知一直存在,与134号文件并无关系。并且,“保险产品与其他产品一样,价格随着整体物价水平而逐年变动,属正常市场行为,与政 策也没有关系。”
实际上,吸烟的确会影响保费。“在定价方面,市场上既有产品根据年龄和性别来定价,也有根据健康状况与个人特定习惯(如是否抽烟)来定价。对后者而言,自然是健康状况越差,保费越高。”广州某家本土险企相关人士告诉新快报记者。
《通知》有提到,“健康险产品应重点服务于消费者看病就医等保障计划,并不断提高保障覆盖面与针对性”。但个人数据是否“与社保卡挂钩”,“定价要考虑家族疾病因素”等?上述险企人士表示:“134号文件中并无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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