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365讯,近日,《武汉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出台,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作为加分项纳入积分入户指标体系。
积分入户是指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申请人,可申请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积分入户指标体系由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在十一项加分指标中,住房公积金占据一席,“以在本市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年限累计积分,每满1年积2分”,“最高分值30分”,与社会保险指标积分规则以及分值相同。
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情况纳入积分入户指标体系,对于申请落户的外地户籍缴存职工具有较大的助益;同时,也有利于外地在汉工作职工督促单位缴存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政策: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扣除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原标题:武汉2017年缴存公积金纳入市积分落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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