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订票已成为人们外出重要的消费方式之一,只需要打开一些旅游网站或者手机APP,就可以轻松地订到出行的火车票,非常快捷和方便。不过,在快捷、方便的同时你可要注意了,因为稍不留神,就会陷入旅游网站的“搭售陷阱”中,不仅多花钱,而且影响外出心情。
网上抢购火车票 自动搭售保险
“我用微信购买火车票,手机界面跳到同程旅游的网站,在里面购买了一张瑞昌至武汉的车票,结果软件自动给我买了20元意外险,我是付款后才发现的,真是气人啊。”8月20日,瑞昌市民余先生告诉浔阳晚报记者,“我用手机软件选好了车次后就进入预支付页面,上面显示二等座车票价格为55.5元。确定无误后我就立即付了款。可是,在我随后收到的银行账单短信却显示,我实际支付了77.5元。我仔细一研究才发现是软件捆绑搭售了一份20元的交通意外险和2元的‘退改无忧’。然后我打电话给客服,想把这个意外险退掉,可是客服告诉我,这个意外险不能单独退,只有退火车票时才能退。好不容易才抢到一张去武汉的火车票,当然不会去退掉啊,这20元的保险只好认了,就当买份保障了。”
“搭售”较隐蔽,不看仔细真不行
随后,浔阳晚报记者试着预订一张到北京西的火车票。通过行程搜索后,火车票显示价格为280.5元,点击“选择预订”后,让浔阳晚报记者意外的是,页面显示订单金额为316.5元,仔细查看订单金额详情,还搭售了保险费用30元和“退改无忧”6元两项费用。
浔阳晚报记者随后返回票价显示为280.5元价格的页面后发现,在票价下面显示有行程保险、“退改无忧”、优选服务等选项,而在浔阳晚报记者“选择预订”时,就已经被默认“打钩”行程保险和“退改无忧”了。浔阳晚报记者发现,尽管被搭售的所有费用都可以点击取消,但因为事先被默认且“打钩”较为隐蔽,消费者如果不仔细,很容易按照商家的设计购买,此外,在选择购买时,页面也没有任何明确的提示予以告知。
在线订票要“擦亮眼”
九江市消费者协会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在网上购买机票、火车票时,一定要仔细查看,详细核对价格,对于商家提供的其他服务,要根据自己的需要理性选择,切莫盲目下单,落入商家设计好的“消费陷阱”中。(原标题:九江市民网购火车票被搭售意外险 在线订票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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