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365讯,《明年天津加大财政投入居民医保补助标准人均增30元》刊发的消息,引发读者关注。明年居民医保具体调整标准包括哪些、从何时起开始调整等成为重点关注的问题。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日前市人力社保局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18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为进一步健全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调整2018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明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人均增加30元,个人缴费标准按照成年居民低、中、高档和学生儿童档分别提高30元、60元、90元和30元。该《通知》从今年9月1日起执行。
《通知》提到,具体调整标准如下:成年居民各档次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950元、1180元和1480元,分别提高到1010元、1270元和160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150元、380元和680元,分别调整为180元、440元和770元;政府补助标准由平均每人每年800元统一调整为830元。(原标题:天津市2017年居民医保筹资个人缴费标准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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