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保监局下发《北京地区人身保险电子化回访试点办法》,率先推行人身保险电子化回访试点,提升消费者接受回访的便利性,优化保险服务体验。
北京保监会表示,根据监管规定,投保人签收保险合同后有10到15天的犹豫期,保险公司需要在犹豫期内进行电话回访,以向投保人核实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是否如实介绍保险产品相关重要内容。为适应信息化技术在保险服务中的应用需求,鼓励保险公司服务模式创新,北京保监局推出电子化回访试点,允许符合试点条件的保险公司采用电子化方式开展回访工作。
电子化回访,是指保险公司依托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技术开展回访工作,如新投保客户通过保险公司的微信公众号、APP等移动互联工具自助完成回访。试点启动后,保险公司可在传统电话回访基础上,增加电子化回访作为首次回访的可选形式。(原标题:北京保监局下发人身保险电子化回访试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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