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武汉建筑业协会在民族建设集团召开了第七次会员大会。会上通过了《武汉建筑行业集体合同》(审议稿),规定要对建筑项目使用的农民工,按项目方式参保,以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
武汉建筑业发展迅猛,去年生产总产值达6000多亿元,超过全省半壁江山。根据武汉市建筑行业工会和武汉建筑业协会约定,启动武汉市建筑行业集体合同的制定、协商,进一步探索该市行业工资集体协商。
根据集体合同规定,企业要按约定每月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劳动报酬,针对建筑行业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艰苦等特点,规定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130%。同时考虑到极端天气的影响,集体合同规定,在遇到极端高低温、台风、暴雨、大气重污染等特殊天气时,应中止或减少户外工作。
此前,建筑工地大多倾向于参加团体意外伤害险。该集体合同要求,要对建筑项目使用的农民工,按项目方式参保,以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
据介绍,《武汉建筑行业集体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报市人社局审查无异议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为3年,约束力涉及市建筑行业工会联合会和市建筑行业协会的共同会员企业。
中建三局总经理易文权连任武汉建筑业协会会长,刘自民等15人连任副会长,民族建设集团董事长叶佳斌等3人新增为副会长,李淼磊连任副会长兼秘书长。成立于1995年的民族建设集团是一个集建筑、安装、钢结构、市政、消防、劳务、房地产开发、矿业开发为主体的多产业综合大型企业,注册资本4亿元,建设工程优良率持续保持在90%以上,自2010年来跻身湖北省建筑企业综合实力20强。(原标题:武汉建筑业农民工将有工伤保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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