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障能力,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我市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草案)〕。该文件自2017年1月1日执行。
今年2月份,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改革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意见》,明确了省、市、县三级政府责任,提出了市、县两级要对本级基金缺口承担财政补助责任,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管理,确保养老保险基金持续稳定运行。
据市人社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今年我市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计为24.4亿元,基金支出为46.83亿元,缺口为22.43亿元。按照省定给我市统筹基金补助19.81亿元(其中定额补助17.71亿元、调标补助2.1亿元),全市需各级财政承担2.61亿元。《实施办法》(草案)明确了基金调剂方式。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市、县两级分级收支管理。各县收支结余上解到市,收支缺口需省统筹基金补助部分由市根据省下达的省统筹基金补助指标计划予以调剂。
市对所辖县的基金补助包括定额补助和调标补助,定额补助原则上根据市本级、所辖县2016年决算收支缺口(我市明确定额补助为17.7亿元),综合考虑各县实际合理确定,以后年度一般不再调整。
调标补助按照2017年及以后年度调整离退休人员待遇新增支出的一定比例计算,具体比例根据市本级、所辖县上年度抚养比水平确定(抚养比≤2的90%;2(抚养比≤3的80%;3(抚养比≤4的70%;抚养比)4的不予补助。我市抚养比为2.7∶1,今年省调标补助约2.1亿元)。省统筹基金补助后,基金收支仍有缺口的,由当地财政补足;市级组织编制市本级和全市基金预算,所辖县要将预算编制情况上报市审核,根据市审核意见编制本地基金预算,并严格组织实施。基金筹资渠道主要通过加强扩面征缴;划拨部分国有资本、拍卖出租政府公共资源资产等方式多渠道充实社保基金。(原标题:承德出台文件确保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