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保监局联合市质监局、金融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发布《关于全面推行电梯安全综合保险工作的意见》,推进电梯安全综合保险逐步实现全市覆盖。2017年底,我市各区县(市)将全面推行电梯安全综合保险制度,海曙、江北、鄞州、北仑、镇海、奉化等六区先行试点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安全综合保险,2020年底基本实现全市住宅及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安全投保全覆盖。
我市明确,在组织推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并由各区县(市)自行制定资金补助政策。
2016年9月,我市在鄞州26个试点小区推出了电梯安全综合保险,这是我市获批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以来首个惠民创新项目,也是全国首个全程参与电梯综合管理的保险业务模式。首批5家维保单位、9家物业单位、26个住宅小区,共计700余部住宅电梯纳入试点工作。
在试点小区,当地政府对保险费及维保费用予以一定比例的补贴。如发生电梯安全事故造成乘坐人员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经济赔偿。在保险期限内每人最高可赔偿100万元,每部电梯累计最高可赔偿2000万元。
电梯安全综合保险试点引入“保险+服务”机制这个市场手段,具体为:日常维保过程中,维保单位通过中国人保自主研发的“电梯卫士”手机APP系统与后台运行监督系统,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完成维保工作,运用信息化管理系统提供维保质量监督和管理服务。
检测发现,自2016年试点工作开始以来,每部电梯平均维保时间增加,监督时间从刚开始的35分钟提高到现在的53分钟,有些小区维保时间甚至提高到5倍以上。(原标题:宁波保监局:全面推行电梯安全综合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