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365讯:[未来税延型养老险预计将采取EET模式,即允许从税前收入中扣除规定的养老金缴费额,取得投资收益时免税,但在养老金领取阶段征收个人所得税]
“十年磨一剑”,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下称“税延型养老险”)终于将在今年正式落地。近日,第一财经从业内知情人士处获悉,目前税延型养老险方案已经基本成型,但仍需报国务院审议,预计最快将在10月正式落地。
8月29日,财政部部长肖捷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时也表示,下一步将启动个人税延型养老险试点。这一最新表态,表明税延型养老险已破局。
“税收优惠在成熟保险市场中是很重要的牵引企业和个人投保商业养老保险的催化剂。相信我国商业养老险市场也会随着税延政策的落地迎来爆发,最终能够达到美国‘第三支柱’在整个养老保障体系中的占比水平。”太保寿险副总经理兼健康养老事业中心总经理郁华对第一财经表示。
税延额度、模式成关注焦点
7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其中最引人关注的一点,无疑是明确酝酿了近十年的税延型养老险试点将于2017年年底前启动。
“目前,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试点方案已基本成型。”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表示。
在试点方案中,税延额度、税延模式等显然是市场关注的焦点。
第一财经从业内知情人士处获悉,目前在财政部的牵头下,保监会、税务总局等部门还在就方案的一些细节问题进行讨论,预计将于9月将最终方案上交至国务院,最快10月或将迎来试点方案的正式落地。
不管是2014年推行的“第二支柱”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的递延缴税优惠,还是今年7月1日起全国推行的一年最多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2400元的税优商业健康险,从目前的推行效果来看都并不十分“亮眼”,一大原因就是优惠幅度的吸引力不够,因此此次税延型养老险的优惠幅度就成了最受关注的焦点。
早在2012年的“陆家嘴论坛”上,保监会就表示将选在上海试点税延型养老险,而现任证监会副主席、时任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的方星海在论坛期间透露,当时上海试点方案的税延上限为1000元,其中商业养老保险账户可税前列支700元,企业年金账户可税前列支300元。
而税收优惠模式方面,在按缴费阶段、资金运用阶段以及养老金领取三个阶段分别是否需要缴税而形成的8种纳税方式组合中,郁华认为,未来税延型养老险预计将采取EET模式,即允许从税前收入中扣除规定的养老金缴费额,取得投资收益时免税,但在养老金领取阶段征收个人所得税。
“EET模式作为一种延迟纳税的模式是当前商业养老保险税收优惠的主流模式,因此,不同于税优健康保险,税延型养老险的税收是延后而不是抵扣,即税前列支保费,在领取时缴纳税款,从而发挥边际税率差异的优势,对投保人实现税收优惠的效果。但具体的方式还有待国家政策最终确定。”郁华表示。
如果以2012年上海试点方案税延额度及模式举例,假设一名30岁的工薪阶层,其工资计税金额(扣除三险一金等税前列支项目后)为10000元,如其每月购买600元税延型养老险,根据其收入所对应的20%最高税率来计算,税延政策将使他延后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每月120元,一年即为1440元。30年后其达到退休年龄,从个人账户支取商业养老金,根据30年后起征点及税率进行缴税,由于退休后的收入通常不会高于工作时的收入,因此退休后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通常较低,再扣除通胀因素,税收负担就更轻了。
“从我们在税务机关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对于养老金领取期间的个税缴纳,大家都是建议从简,可能采取简易税率或者定额征税的方式。”郁华表示。
不过,他也表示,不管在税收优惠幅度、税延模式、养老保障基金形态抑或是未来缴费领取的一些操作方式上,将来都可能随着实际推行情况进行一些改进。
“例如EET模式尽管是目前主流模式,但其局限性主要体现在若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规模较小,实际享受税收递延的人群就较有限,对参加纳税的中等收入人群和预计未来税负高于当前税负的群体来说激励性也较小。未来是否会将EET模式与TEE模式(缴费阶段交税,投资收益积累期间及养老金领取阶段免税)进行结合,还需要看相关部门的研究论证和综合考量来确定。”郁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