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保监局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美联盛航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联盛航代理)分别于2016年10月31日和2017年2月13日向天津保监局报送两份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申请材料,其中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经历信息及证明材料存在不真实问题。
上述报送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经历信息及证明材料不真实问题,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和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对美联盛航代理处30万元罚款;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刘景琛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原标题:天津保监局:美联盛航保险代理造假高管简历罚款3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