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杭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率先在全省实现低保标准与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脱钩,以全部人口的消费支出为基础并与居民消费支出挂钩。
“过去低保标准仅核算收入,无法覆盖因病导致困难等刚性消费支出型困难对象。”杭州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处长叶元青告诉记者,新的标准将最大限度保障困难群众利益。根据《方案》,今年起杭州市低保标准将按不低于消费支出的30%测算,建立起与居民消费支出联动机制。全市低保标准将分为3档,其中主城区和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按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0%核定,临安区按不低于85%核定,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按不低于80%核定。主城区和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每人每月发放74元定期生活补助。
《方案》固化了现有物价补贴金额,将杭州市区原低保对象每月发放的98元物价补贴固化纳入低保标准,将低保边缘对象74元物价补贴固化纳入定期生活补助。下一步,杭州市民政局将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改革宣传,加强政策培训,确保社会各界理解支持这项惠民政策。(原标题:杭州最大限度保障困难群众利益 大幅度上调低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