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学会设立法律专业委员会,8月30日在北京召开成立大会。
据悉,中保学法律专委会的主要职能包括:繁荣保险法学研究,搭建学术交流平台,为保险法制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开展保险立法研究,参与保险法律、法规、规章的起草、修订、论证、咨询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对保险业改革发展实践中的法律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讨,参与保险监管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论证,提出专家意见,营造有利于保险业发展的法制环境;推动保险法律学科建设,培养保险法律专业人才,建设保险法律智库等。
法律专委会是中国保险学会的分支机构,并接受保监会法规部的业务指导。
中国保险学会会长姚庆海主持成立大会并就法律专委会筹建做情况说明。他说:相比于其他金融行业,保险业体量较小,发展较快,创新较多,现实中出现许多新问题,需要坐下来好好研究。而保险业在法学方面的理论储备和学术积累明显不足,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科学监管。设立法律专委会,可以为保险法制建设“补短板”提供支持。姚庆海说,由于保险法学具有较强的实践性,且涉及众多交叉学科,所以,法律专委会是一个跨界组织:人员来自保险界、法律界、学术界和有关政府部门;研究范围以保险法学为主,还涉及公司治理、资本市场等相关领域;选人标准是上述各个界别中具有研究能力和业务专长的人员,既有保险业界的同仁,也有法律界的专业人士,还有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的学者。
据悉,第一届法律专委会共有创始委员35人,并邀请一批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学术顾问,保险法专家李玉泉博士获聘担任主任委员。
保监会法规部主任丛林应邀出席中保学法律专委会成立大会。丛林在讲话中指出,根据党中央关于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金融工作的全面部署,法律工作在强化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中大有可为。社会发展和行业变革既给保险法律工作开展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严峻的考验。作为行业的监管部门,保监会高度重视保险法制建设,也一直致力于行业法制工作的规范与发展。中保学法律专委会的成立,搭建了一个整合各方力量,发挥各领域优势的平台,标志着保险法律工作专业性又迈上新的台阶。希望法律专委会可以更好地服务于保险业发展,服务于行业合规水平的提升和法制环境的改善,也更好地助力于监管效能的发挥。
丛林并就当前应当关注的保险法律问题发表了意见。
中保学法律专委会李玉泉主任委员提出,法律专委会致力于建设保险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研究的平台、政产学研互动的平台、跨界交流的平台。研究内容兼顾现实性、针对性和前瞻性、导向性,既着眼长远,也立足当前。法律专委会将秉持开放、平等、平和的原则,研究范围不设禁区,对研究者不贴身份标签,杜绝门户之见,鼓励不同观点的互动和碰撞。李玉泉表示,法律专委会将通过学术年会、专题研讨会、课题研究、专家论证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并利用各类媒介全方位、多角度展示研究成果。
成立大会上,法律专委会成员表决通过了《中国保险学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工作规程》。(原标题:中国保险学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在京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