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孙国峰在召开的第161期中国保险大讲堂上,结合第五次金融工作会议,围绕“金融风险及其防控“和与会多名保险从业者分享,再一次强调防控金融风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8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保监会联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在京召开了《关于对保险领域违法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指出对保险领域违法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是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现代保险服务业的现实需要。
重拳不断出击。今年上半年,保险业在一系列文件精神指引下,多方位梳理出了一条保险业回归本源、优化结构、强化监管和坚持市场导向的发展脉络。
持续关注流动性风险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殷勇在“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2017北京年会”上指出,目前金融风险有易发、多发、高发的态势,下一阶段将按照国务院部署,有针对性化解金融风险,并做好长期制度设计和风险防范安排。
孙国峰介绍,近些年,金融改革取得了突出成就。取消了存款利率的上限,推动市场利率定价。货币机制改革使得汇率弹性不断增强,另外,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对于建立维护金融稳定的长效机制有重要的意义。从双向开放角度看,一方面,允许境外机构进入市场;另一方面,人民币加入SDR也提升了在国际金融的话语权。
但目前,我国金融业主要面临几大风险,主要包括流动风险、信用风险及违法犯罪风险、外部冲击风险、金融科技风险等。
具体分析来看,形成这些风险的原因是受到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虽然今年经济体有复苏,但是很难判断危机是否已经结束。其次就是国内进入了经济发展新常态,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在这个经济增速“换档期”,金融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从金融机构自身来看,金融业的增加值占GDP比重达8%以上,从横向和纵向维度比较这个数值都是较高的。这说明金融业总量较大、规模增长较快,但是不能完全符合实体经济的需求。
在这几类风险之中,流动性风险一直是保险业“偿二代”的核心监管指标之一,也是寿险公司风险控制的重要内容。
流动性风险是指保险企业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及时以合理成本获得充足资金,以支付到期债务或履行其他支付义务的风险。自2016年加大对中短续期业务的规范力度以来,以此类业务为主的部分激进型保险企业规模保费出现下滑;同时,退保金增加,部分已销售的中短存续期产品有效保单逐渐进入兑付时限,满期给付高峰期来临,这些都会给保险公司带来流动性风险。(原标题:资金投资流向逐步规范 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步伐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