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市传媒公司当代东方控股子公司当代陆玖联合家有购物集团,通过电视购物的形式开展了保险营销活动。事实上, 电视保险销售并非新事物,自美亚保险在2006年左右开始首次在国内尝试电视直销保险后,10年来陆续有保险公司试水电视直销。
评论人士认为,对于电视台或传媒公司来说,与保险公司合作可以实现自身业务的转型,进一步融通新媒体与传统媒体、衔接线上线下等传播工具。对于保险公司来说,电视直销也削减了保险公司的营销成本,提升了用户触达率。但与此同时,电视直销模式也存在着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问题。
电视销售保险在国外已有成熟模式。美国QVC、HSN等电视购物频道很早就开始销售保险产品,电视直销成为美国保险销售的重要渠道之一。在韩国,美国大都会人寿开始尝试通过电视销售保险产品时,大多数业内人士并不看好,但该策略在韩国却获得了成功。电视销售保险开辟了保险销售的新渠道,还可以降低成本,大大提升险企的品牌知名度。韩国电视购物频道的保险、信贷等虚拟商品获利贡献高达33%,电话呼入的业务达成率达到80%~90%,保险公司通过电视购物渠道销售的保费收入已占总保费的25%以上,投保普及率超过93.8%。
尽管电视直销的利润率和投保普及率均较高,但一些问题也随之出现。2012年,韩国金融委员会和金融监督院提出了《保险销售电视节目改善方案》,方案中加强了对保险商品通过电视销售的事前审议,并且禁止在节目中提供3万韩元以上的赠品。 对于电视广告,禁止提高声调来强调保险内容或者以激发性的语调介绍商品的行为;对于取消合同或者保险金支付限制等不利于卖方的事项,也必须与保障内容以相同的语速做出充分的说明。通过改善方案,韩国对电视销售保险中出现的捆绑销售、返利、夸张描述和模糊焦点的销售弊端进行了约束。(原标题:保险电视销售:营销低成本与道德风险并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