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破解执行难题,彻底砸碎失信被执行人“一赖到底”的美梦,莱州法院在烟台全市范围内首次推出执行悬赏保险制度。8月29日下午,莱州法院在三楼执行指挥中心召开执行悬赏保险制度新闻发布会。
会上,该院副院长代表莱州法院与中国人保财险公司签署协作备忘录,执行局局长介绍了执行悬赏保险制度出台背景及期望达到的效果,中国人保财险莱州支公司经理对“执行无忧”悬赏保险制度内容作具体说明,各级媒体对莱州法院执行悬赏保险制度进行现场报道。
此次将保险机制引入执行悬赏工作,可以有效降低悬赏成本、提高悬赏金额,申请人以较低的代价启动执行悬赏申请,保险公司以十倍的赏金,吸引热心公众积极参与查找、举报相关执行线索,实现百倍的执行成果回报,同时,可以加强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心理威慑,进一步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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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无忧”是什么
执行悬赏保险是一项悬赏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的保障性措施。申请执行人购买“执行无忧”悬赏保险后,可向执行法院提出悬赏申请,由执行法院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悬赏公告,公布悬赏内容、金额和时限等。举报人向执行法院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财产线索,经执行法院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后,举报人可获得悬赏公告公布的奖励金额,相关金额由保险公司负责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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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悬赏保险的具体收费标准
1.提供财产线索的,申请执行人自定悬赏比例,收费为最高悬赏金额的10%,最高悬赏金额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
2.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的,申请执行人自定悬赏金额,收费为悬赏金额的10%,最高悬赏金额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
例如:执行案件的未执行标的额为50万元,申请执行人自定的悬赏比例为5%,最高悬赏金额为2.5万元,那么保费则为最高悬赏金额的10%即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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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悬赏保险如何赔偿?
1.提供财产线索的,悬赏金即赔偿金额为执行到位金额×悬赏比例。例如:执行案件的未执行标的额为50万元,申请人自定的悬赏比例为5%,举报人提供了一条财产线索,案件因此执行到位20万元,那么悬赏金即赔偿金额为20万元×5%,即1万元。
2.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的,法院找到(实际控制并拍照)被执行人,赔偿金额为公告承诺的悬赏金额。
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无法变现的,按照评估机构评估的价值计算奖励额度。两个以上举报人对同一财产进行举报的,奖励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均分。举报的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为准。
执行悬赏保险有啥优势?
执行悬赏保险制度的引入,不但降低了申请人的执行成本,也有助于发动全社会共同寻找失信被执行人,实现举报人有奖、申请人实现债权、法院执结案件、“老赖”无处藏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得到推动的多方共赢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