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支持用人单位稳定岗位,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金支持用人单位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2016年度稳岗补贴即日起开始申请。
据介绍,凡在哈市参加失业保险,履行正常缴费义务;主动履行社会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对哈市经济发展,稳定就业岗位做出贡献的用人单位均可申请。本次将对2016年度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进行补贴,补贴额度为企业本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用人单位缴费总额以哈尔滨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信息系统中记载的数据为准。
据了解,申请条件包括: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本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哈市城镇登记失业率3.76%(计算用人单位裁员率,应扣除劳动合同期满、职工辞职和退休等正常减员人数);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环保政策;用人单位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稳岗补贴可用于本单位生活补助、社会保险补贴及转岗培训补贴。为保证稳岗补贴资金在使用监督方面的可控性,经省人社厅同意,哈市的稳岗补贴原则上只能用于社会保险补贴,对一些单位确有其他需要的,应按照省人社厅稳岗补贴使用规定范畴,经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原标题:哈尔滨2016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