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银行 保险 / 汽车 / 房产 / P2P > 湖南省:开展巨灾保险试点的做法与启示

湖南省:开展巨灾保险试点的做法与启示

2017-09-05 19:32  来源:金投保险网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 分钟的时间

来源:金投保险网

湖南省水、旱、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年均100亿元以上,防灾减灾救灾任务繁重。从2017年开始,湖南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工作,为全省近7000万人口提供人身巨灾保险,为省内洪灾多发县(市、区)农户提供因灾倒损房屋和种养业巨灾保险,取得了初步成效。

主要做法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层保障、风险共担的原则,发挥保险等市场机制在灾害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巨灾保险管理联动机制。由省财政厅牵头组织农业、民政、气象等相关部门定期就巨灾保险制度运行情况、经营数据、出现问题等进行通报。二是建立巨灾保险风控制度。发生灾害后,保险公司及时启动应急机制,建立巨灾保险理赔预付、防灾防损、定期报告等相关制度。建立湖南灾害数据平台,形成湖南灾害数据库,为政府相关部门提供数据的统一管理和共享服务。三是建立巨灾保险运作机制。省财政厅作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巨灾保险合同,承担保费补贴的县(市、区)财政部门作为共同投保人。由具备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资格的中国人保财险等5家公司组成共保体进行承保,中国人保财险湖南省分公司为首席承保人。

规范保险种类范围。根据全省灾害风险特征,推行因灾害造成的人身死亡保险、种养业大宗农产品绝收或死亡和农村住房倒塌巨灾保险。一是明确受益人群。居民人身死亡保险的被保险人为湖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人口;农村居民住宅倒塌保险的被保险人为试点区域内的参保农户;种养业巨灾保险的被保险人为试点区域内已投保了政策性水稻、玉米、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的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二是明确分担机制。人身死亡巨灾保险保费由省级财政全额承担,农业巨灾保险保费、农房巨灾保险保费由省级财政和县级财政各承担50%。种养业巨灾保险保费标准也制定了详细的规定。三是明确试点范围。2017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居民人身死亡巨灾保险,由省财政厅统一办理;在洪灾多发的岳阳、常德、益阳、张家界、郴州、永州等6个市21个多灾易灾县(市、区)开展农村居民住宅倒塌和农业巨灾保险试点。(原标题:湖南省民政厅厅长:开展巨灾保险试点的做法与启示)

阅读了该文章的用户还阅读了

热门关键词

为您推荐

行情
概念
新股
研报
涨停
要闻
产业
国内
国际
专题
美股
港股
外汇
期货
黄金
公募
私募
理财
信托
排行
融资
创业
动态
观点
保险
汽车
房产
P2P
投稿专栏
课堂
热点
视频
战略

栏目导航

股市行情
股票
学股
名家
财经
区块链
网站地图

财经365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经365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鲁ICP备17012268号-3 Copyright 财经36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Copyright © 2017股票入门基础知识财经365版权所有 证券投资咨询许可证号为:ZX0036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