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网站最新公布了7张保监局罚单。记者注意到,这7张罚单的处罚对象均指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人保财险”)。人保财险多个分支机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遭到福建保监局和贵州保监局共计102万元的罚款。
记者查阅行政处罚书发现,“财务不真实”成为人保财险最受监管层诟病的根源。
福建2分支财务“作假”
9月4日,保监会网站披露了福建保监局最新公布的4张罚单。其中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书(闽保监罚〔2017〕78号)显示,经查,人保财险晋江市青阳支公司(下称“人保财险青阳支公司”)存在财务不真实的违法行为:一是2016年11月、12月及2017年3月,该公司虚列部分宣传活动费用,涉及金额22.51万元。二是2016年11月至2017年2月,该公司部分手续费列支不真实,涉及手续费72170.95元。
对此,福建保监局表示,上述违法事实,有事实确认书、调查笔录等证据在案证明,足以认定。
记者注意到,人保财险青阳支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监管部门决定对其处以25万元罚款,并责令改正。
与此同时,福建保监局认为,施某某作为人保财险青阳支公司时任经理,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决定对施某某予以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此外,人保财险青阳支公司两名相关保险代理人也被监管部门问责。
其中,时任人保财险青阳支公司保险代理人的张某某,对“该分支存在的手续费列支不真实的违法行为,尤其是2016年11月至2017年2月,该公司涉及的不实手续费37205.72元”负有直接责任。另一名责任人———时任人保财险青阳支公司保险代理人的庄某某对“2017年1月至2017年2月,该公司涉及的不实手续费34965.23元”负有直接责任。
监管部门对张某某和庄某某分别予以警告,并处以1.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而在9月1日,保监会网站公布的福建保监局的2张罚单依旧指向人保财险。这次,当事人换成了人保财险晋江市分公司福埔营销服务部(下称“人保财险福埔营销服务部”)。
行政处罚决定书(闽保监罚〔2017〕76号)显示,经查,人保财险福埔营销服务部存在财务不真实的违法行为。2016年11月至12月,该营销服务部内设罗山营业部虚列部分宣传活动费用,涉及金额40.823万元。该违法事实,有事实确认书、调查笔录等证据在案证明,足以认定。
据了解,人保产险福埔营销服务部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福建保监局对人保财险福埔营销服务部处以27万元的罚款,并责令改正。(原标题:人保财险本月吃七张罚单 财务不真实成诟病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