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社保基金管理,防止待遇冒领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有关规定,我县将利用人脸识别技术开展2017年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证对象
我县2016年12月31日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领取的人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企业和自由职业者)、机关事业单位改制托管、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精减退职生活困难补助、村主职干部养老保障、行业统筹和知识青年养老保险、8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出生日期为1937年1月1日前)。
二、认证时间
认证时间为2017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三、认证方式
1.通过互联网平台(电脑或手机APP)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认证(网址:http://122.227.89.138:9308/qzrlsb/index.html),如认证成功,则无需进行现场认证。(注意:因系统升级,在2017年7月15日前已在手机上安装的,须先卸载老版本,再重新下载新版本安装。)
2.通过领取待遇的指定银行网点进行认证。银行认证网点:工行光明路分理处;农行、中行建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五大银行均为龙游县所有营业网点。(集中办理时间为9月1日-10月31日)
3.通过居住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进行认证。乡镇认证地点:龙洲街道劳动保障所、东华街道劳动保障所、湖镇镇劳动保障所、溪口劳动保障所、塔石劳动保障所、小南海劳动保障所、詹家镇劳动保障所、横山镇劳动保障所、模环乡劳动保障所、石佛乡劳动保障所、沐尘乡劳动保障所、社阳乡劳动保障所、庙下乡劳动保障所、罗家乡劳动保障所、大街乡劳动保障所、龙游金星大道2号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市场。(集中办理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31日)(原标题: 衢州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