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银行 保险 / 汽车 / 房产 / P2P > 桂林:连缴2年公积金才有资格贷款 首付比例提高

桂林:连缴2年公积金才有资格贷款 首付比例提高

2017-09-08 20:42  来源:金投保险网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 分钟的时间

来源:金投保险网

从9月6日起,我市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做出了调整。从贷款条件,首付比例、贷款额度等方面,调整了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政策。

此次政策调整有四点内容,一是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由原来的应已经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延长至24个月(含)以上;二是职工个人及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首付,由原来的比例不低于20%调整为30%,二手房、自建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0%。不受理第三次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三是调整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由原来贷款职工(夫妻双方及共有人可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倍加上从贷款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限止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调整为:按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3.5倍加上从贷款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限止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按贷款当时缴存标准)的0.5倍核定可贷额度;四是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

“这些调整是落实差异化贷款政策的具体措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公积金个贷率已经达到了104.41%,为全区个贷率最高的城市。另一方面,公积金“骗取骗贷”现象增加,近年来还发现部分人员通过挂靠“公司”缴存6个月并获得贷款后便不再存缴公积金。为了体现公平合理原则,同时防范流动性风险,按照自治区住建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关于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桂建金管(2017)11号)等文件精神,并经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议适当政策调整。

“二次贷”的首付从20%恢复到30%,重点针对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并没有针对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当前,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最低首付比例仍是20%),体现公平合理原则。调整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之后,贷款额度有所变化,对夫妻合并计算的家庭和存款余额较多的职工比较有利,但对存款余额较少的职工有所下降。(原标题:桂林公积金新政:连缴2年才有资格贷款 首付比例提高)

阅读了该文章的用户还阅读了

热门关键词

为您推荐

行情
概念
新股
研报
涨停
要闻
产业
国内
国际
专题
美股
港股
外汇
期货
黄金
公募
私募
理财
信托
排行
融资
创业
动态
观点
保险
汽车
房产
P2P
投稿专栏
课堂
热点
视频
战略

栏目导航

股市行情
股票
学股
名家
财经
区块链
网站地图

财经365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经365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鲁ICP备17012268号-3 Copyright 财经36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Copyright © 2017股票入门基础知识财经365版权所有 证券投资咨询许可证号为:ZX0036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