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该余额仅代表支付机构的企业信用,法律保障机制上远低于《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障下的央行货币与商业银行货币,也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一旦支付机构出现经营风险或信用风险,将可能导致支付账户余额无法使用,不能回提为银行存款。
正因如此,这两种账户在信用等级上有明显不同,体现在功能上也有明显不同。支付账户由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主要用于电子商务交易的收付款结算。银行账户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客户开立,账户资金除了用于支付结算外,还具有保值、增值等目的。
不仅支付账户存在安全风险,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也存在一系列风险隐患。比如,2014年8月,浙江易士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发生挪用客户备付金事件,涉及资金5420.38万元;2014年9月,广东益民旅游休闲服务有限公司“加油金”业务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造成资金风险敞口达6亿元;2014年12月,上海畅购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发生挪用客户备付金事件,造成资金风险敞口达7.8亿元,涉及持卡人5.14万人。
银行面临较大创新压力
央行近日发布的《2017年第二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显示,第二季度,非银行支付机构处理网络支付业务632.90亿笔,金额31.49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7.85%和 34.87%。
第三方支付在超常规崛起,但与此同时,风险隐患也在上升,央行对这一领域也在不断加强监管。最近的一件大事就是,央行支付结算司下发通知,自2018年6月30日起,支付机构受理的涉及银行账户的网络支付业务全部通过网联平台处理。同时,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于2017年10月15日前完成接入网联平台和业务迁移的相关准备工作。
非银支付业务大增,对应的是银行网上支付地位下降。第二季度,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处理电子支付业务362.47亿笔,金额545.58万亿元。其中,网上支付业务117.77亿笔,金额473.39万亿元,笔数同比增长6.80%,金额同比下降0.14%。 在非银支付势大的背景下,银行面临较大创新压力。在此次推出微信、支付宝ATM扫码取款之前,兰州银行还推出过人脸识别存取款。除兰州银行外,招商银行、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也上线了“刷脸取款”功能。2016年,招商银行在全国近千台ATM机上上线了刷脸取款功能;今年7月,农行也推出刷脸取款。不过,“刷脸取款”除了不用携带银行卡的便利外,需要验证手机、密码、身份证号等信息,同时还需要使用对应银行的APP。(原标题:兰州银行推微信支付宝取现 上线1天被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