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省人社厅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省政府研究室李鹏飞、华东交大陶裕春、江西师大唐天伟和省社科院孙育平等厅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就《江西省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和《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评估报告》听取专家意见。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克琦主持专家论证会,厅劳动关系处负责同志就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拟定过程、基本思路、调整幅度和区域划分等有关问题作了说明,省人社学会副会长兼劳动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利克出席论证会。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114号)精神,结合当前我省经济发展、职工工资增长、消费者物价指数及就业状况等因素,在吸收《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评估报告》课题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省人社厅研究起草了《江西省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拟对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与会专家认为,该调整方案符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精神,契合我省经济发展实际,体现了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理念。同时,各位专家结合各自研究领域和工作实践,对评估报告和调整方案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下一步,省人社厅将根据各位专家的意见,对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进行完善后按程序报省政府批准发布。(原标题:江西省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