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区人社局召开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集中参保登记启动大会,会议要求在9月底前必须完成第一批机关事业单位集中参保登记工作,第二批的集中参保登记工作也随即马上开始。
会上,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社局局长罗文贤作了动员讲话。罗文贤强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集中参保登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深刻领会改革的重大意义;要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协同推进到位;要掌握工作重点,保证参保信息准确。按照省、市的要求,我区9月底前必须完成第一批机关事业单位集中参保登记工作,第二批的集中参保登记工作也随即马上开始,罗文贤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奋战20天,确保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随后,区社保办对集中参保登记进行业务培训,区统发办对缴费工资基数进行解读。
近日,广州市下发了《关于印发<广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集中参保登记启动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该方案明确了参保范围、分批参保登记的工作原则、分级经办的工作模式、集中参保登记审批的方式。参保单位为: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行政类和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包括改革时在职的编制内工作人员、改革后新设立单位或新进的编制内工作人员,以及改革前的编制内退休退职人员。广州市按照“先易后难、稳步妥善、分批实施”的原则开展集中参保登记工作。第一批主要对机关、参公和行政类事业单位进行集中参保登记工作;第二批主要对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进行集中参保登记工作,省属和央属单位同步启动,按省统一部署稳步实施。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面,单位按本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20%、个人按本人工资收入的8%缴费,基本养老保险费从2014年10月1日起开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方面,改革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改革前退休的“老人”保持原待遇水平不降低,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基本养老金有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加发过渡性养老金。(原标题:广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集中参保登记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