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日,重庆市江津区正式面向全区3600余参保单位开展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试点业务经办工作。江津区社保局通过维护参保数据,广泛宣传等有效途径,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河北省邯郸市等12个试点城市行政区域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的决定,确保两项保险合并工作顺利推进。
(一)摸清家底,合则有据。2017年8月,江津区社保局对全区近3000家参保企业和575个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保信息进行了摸底排查,对单边参保的参保单位进行了数据维护,同时对参保职工两项保险参保缴费基数不一致的情况进行了再次核定,统一按照合并实施前的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和合并实施后的缴费费率核定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严扣节点,并而不乱。2017年8月底全区生育保险关账,2017年9月5日前,生育保险支出户结余资金全额上划至市级职工基本医保财政专户,10月20日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2017年8月31日之前的生育保险基金的清算数据进行审计。每个时间节点都有明确了具体任务,遇到问题,由市级部门统一协调解决,确保两项保险合并工作在既定时间内完成。
(三)制度保障,推进有力。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江津区社保局制定了《江津区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并向全区各参保单位下发了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细则通知,还通过企业参保QQ群转发了江津区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一次性告知书,让参保单位知晓两项保险合并的经办流程。
(四)媒体助力。江津区社保局通过联系江津日报社和江津网两家本地知名媒体,对两项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通过引导正确的舆论立向,准确解读相关政策,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两项保险合并对提高基金共济能力、减轻用人单位事务性负担、提高管理效率的重要意义,为推动合并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原标题:重庆市推进医疗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