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珠海市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包括农房、水稻与岭南水果种植、能繁母猪、生猪与家禽养殖、水产价格指数和水产风灾指数保险等类型。台风“天鸽”“帕卡”过后,上述涉农保险已全面启动理赔工作。
政策性农业保险能够为参保的农户、农业企业、合作社提供基本的财产保障,使其在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后能够保持农业生产的稳定性,及时恢复生产,而不至于因灾返贫。然而,现有的农业保险产品在风险覆盖及理赔标准等方面,还不能完全满足农户的实际保险需求。
首先,由于自然灾害与意外事故的高发,农业保险保费偏高,而各地区的农业保险规模还受制于当地财政对保费的补贴规模,部分产品对农户而言经济压力相对较大,其投保意愿也偏低;另一方面,对于非强制性保险,农户自愿投保的意愿也不强,因此无法做到百分百全覆盖。即使有好的农业保险产品,也不一定能充分发挥保险的保障作用。
实际上,农业保险在支持农业发展方面大有可为。完整的农业保险体系需要按照高、中、低三个层次进行搭配。
第一层次可体现为政府强制保险、财政补贴全覆盖、低保障。如巨灾保险,实现全覆盖后,将能保障农户在遭受大灾的时候得到最基本的成本保障,使其有能力恢复生产,不至于因灾返贫;
第二层次体现为农户可以对保障不足的部分自愿投保,由保险公司进行商业运作。如此一来,在遭受灾害时,农户可以得到更丰富的保险保障;
第三层次则是根据自身需求进行个性化选择。有更多保险需求的农户或农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风险特点,进行个性化的农业保险选择。
与完善的保障体系相适应,保险公司则要加大对农业产业的风险研究与产品开发,特别是指数型等特定风险农业保险产品的开发。一方面,可以扩大农业保险产品的种类;另一方面,可利用灾因指数、无人机、卫星遥感等技术,提高承保、理赔工作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除此之外,保险还可与其他金融方式结合,共同支撑农业发展。目前,除了针对自然灾害与意外事故的传统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外,许多地区已经开发了针对市场价格、期货与农业产量等生产经营性风险的地区性农险产品。对此,政府同样给予保费财政补贴,这就在更高层面为农户和农业企业提供了更加充分的保险保障。
保险公司自身也可在支农融资方面积极探索创新。例如,通过“政银保”模式,为农户、合作社和农业企业提供无抵押融资担保,从银行渠道获得融资贷款,解决资金需求。值得一提的是,已有险企在此领域展开探索。在财政部的直接授权下,保险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合作社等,通过“政融宝”模式直接提供支农融资,以支持农业发展。(原标题:推动建立农险保险体系:强制险兜底补充险为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