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财险因扛下侨兴债巨额赔付,致偿付能力低于监管红线收到保监会监管函。近日,保监会已向浙商财险下发监管函,责令总公司及分支机构停止接收非车险新业务,也就意味着浙商财险新业务将进入瘫痪状态,在背负巨额赔付压力的同时,浙商财险再添新烦恼。
新业务被暂停 综合偿付能力低于红线
保监会下发的监管函显示,2017年二季度,浙商财险核心偿付能力与综合偿付能力分别为45.4%、90.79%。偿付能力不达标,风险综合评级为D。
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0号:风险综合评级》相关规定,决定对浙商财险采取“责令该公司增加资本金,完成增资扩股工作”、“总公司及分支机构停止接受非车险新业务”、“停止增设分支机构”等监管措施。对此,浙商财险并未回复。
浙商财险官网显示,截止到2015年4月22日,该公司在浙江省、四川省、山东省、河南省、安徽省等15个省经营业务。目前来看,停设分支机构对公司影响不大。不过,浙商财险正面临现金流吃紧的难题。数据显示,今年1-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4亿元,同比下降1.48亿元。(原标题:浙商财险“新烦恼” 新业务将进入瘫痪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