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对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有影响吗?”12日,武汉城市留言板入驻单位江汉区、市房管局、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在线轮值”人员准时进入长江网长江论坛与网民互动,公积金等与购房相关的政策成为关注热点。
网友“liuliuliuliu”说,他现在有两套房子,购买时都是纯商贷,现在每3年取一次公积金。如果他把这两套房子卖了,名下没房产了,再买房可以算公积金首套房吗?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解释,若市民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且家庭名下无住房,即可按首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提取公积金会对贷款额度有影响,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月缴存金额、月收入、账户余额、贷款期限及房价等诸多因素有关。其中,提取公积金后,缴存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减少,公积金贷款额度也会相应减少。
这位工作人员介绍,2016年,全市提取住房公积金354.39万笔共175.88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61.77%,其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占13.8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61.04%,租赁住房占2.38%,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2.73%。“非住房消费提取”主要是指,少部分缴存职工自住房遭遇火灾、地震,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若缴存职工、配偶及缴存职工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也可以提取。(原标题:武汉职工多次提取公积金不影响贷款 但会影响贷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