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上半年全市公积金归集和使用情况进行公布,同时宣布建立非公有制工业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财政奖补机制,让公积金制度惠及更多职工。
滁州市公积金覆盖面不断扩大
据相关人士介绍,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让更多职工享受这项住房保障政策,是滁州市公积金管理的一项重要使命。据悉,目前滁州市已将缴存住房公积金写入了滁州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指导性文件、《全日制劳动用工合同》及《劳动集体合同》文本,从制度上督促企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时,通过准许符合条件的银行利用揽储放贷的资源优势,实施归集、存储、放贷一体的办法,调动了金融机构参与公积金扩面的积极性,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新增了7100余名缴存职工。
记者了解到,上半年全市新增公积金缴存职工17993人,归集公积金12.92亿元,办理个人公积金提取12.43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1.26亿元。
非公工业企业开缴可享补贴
除此之外,记者从新闻发布会获悉,今年起至2019年底,在滁非公有制工业企业缴存人数超过职工总人数50%的新增缴存工业企业,可按单位缴存额的50%享受财政补贴,其中引进人才每人每月最高补贴150元,其他每人每月最高50元;同时继续鼓励进城务工农民、个体工商户和其他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受住房贷款等政策。
在滁州市新近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建制扩面的意见》中,明确规定要在公积金建制扩面中引入考核奖项和财政奖补机制,提出要建立非公有制工业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财政奖补机制。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对不办理缴存登记、账户设立的单位,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仍不办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逾期不缴、少缴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据了解,滁州市公积金管理部门在执法中“刚柔并济”,去年即对拒不建缴的9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停止合作,并启动执法程序,如今全市81家房地产企业几乎全部建缴;去年以来先后对3家单位启动执法程序,而在执法程序进入实质性阶段时,这些单位均按要求建缴公积金。(原标题:滁州非公工业企业开缴存公积金可享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