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某些以老年人为目标的金融诈骗事件被揭露后,使得原本不温不火的“以房养老”,成为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
记者了解到 ,通常而言,狭义的“以房养老”是老年人向机构或个人抵押房产获取提高老年生活的现金;广义的“以房养老”包括租房养老、分租养老、卖房养老、缩房养老,抵押给银行借款养老,遗嘱托管养老等。其中,反向抵押保险属于众多“以房养老”中的一种,简称保险版“以房养老”。
实际上2013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开展反向抵押保险试点;2014年6月,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正式启动反向抵押保险试点;2016年7月,保监会发布《关于延长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期间并扩大试点范围的通知》,延长反向抵押保险试点期间。
不过,长期以来,反向抵押保险进展缓慢,这与传统养老意识、房屋价值评估、风险规避手段、政府税收政策以及房屋产权性质等因素不无关系。
169位老人投保
根据记者调查,数十位老年人陷入的“以房养老”骗局,多是通过所谓“理财人”的介绍,以房屋作为抵押进行贷款,然后投向号称每月可得10%-15%的高息“理财项目”。这些老年人原本希望能够安度晚年,却不料不仅收益和本金得不到归还,连自己的房子也被强制过户,或是需要再次举债来保全居所。
这不仅对数十位老人造成伤害,也对国家支持、保监会审批的保险版“以房养老”带来负面影响。记者了解到,目前,市场上仅有幸福人寿的《幸福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A款)》(下称“幸福房来宝”)在售。其条款显示,投保范围为60周岁(含)至85周岁(含)之间的自然人;保险期间为终身;犹豫期为30天,长于一般保险产品的15天;给付日为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第45日,首次给付日支付第一个月、第二个月的养老保险金。
从实际看,这一业务尤其适合中低收入家庭、失独家庭、“空巢”家庭和单身高龄老人,尤其是不存在房产继承问题的无子女老人。
幸福人寿回复记者称,截至2017年8月31日,“幸福房来宝”共有118户家庭的169位老人投保。在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家庭中,月领5000元至1万元的较多,最高的一户月领近3万元。
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座第一批试点城市中,北京地区承保23户家庭的31名老人,承保人数占全国近40%。其中,19户家庭的27位老人已经领取养老金,年领金额达到240万元。(原标题:真假“以房养老”:反向抵押保险进展缓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