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网站消息,9月15日,第十一届保险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会议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公司治理专业委员会2017年年会在深圳召开。保监会副主席梁涛出席会议并指出,要深入推进公司治理监管改革,夯实公司治理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梁涛指出,要切实增强做好保险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适应公司治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一是应对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要求对公司治理工作的挑战。进一步严格股东资质审核,引入具有理性稳健理念的投资人,让真正做保险的人来做保险。完善公司发展规划制定和实施体系,健全战略风险防控机制。二是应对保险业风险防控对公司治理工作的挑战。保险公司股东股权领域存在一些风险隐患,部分公司治理有效性“先天不足、后天失调”,关联交易风险日益突出,管控失效风险不可忽视。三是应对保险业改革对公司治理工作的挑战。公司治理风险是当前保险业的突出矛盾,一些风险问题究其根源是公司治理存在缺陷甚至失效,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
梁涛强调,要以建立完善“三维度”监管体系为重点,深入推进公司治理监管改革。第一维度是治理架构,要以真实、合法、自有为重点,加强股东股权监管,坚持穿透股权、穿透投资,规范股权质押行为。以“责任到人”为导向,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董监高”市场约束,建立履职监督评价体系。第二维度是治理机制,要完善风险源头防范机制,严格章程制定和修改审批,增强监管检查的专业性、穿透性,改进公司治理监管评价规则,加强公司治理量化评级和分类监管,强化关联交易监管,随机选择、穿透抽查关联交易。第三维度是透明度和报告体系。要加大公开质询力度,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加大信息披露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