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保监会召开保险业防风险、治乱象落实效果阶段性评估有关情况发布会。保监会财会部副主任郭菁在接受记者提问时表示,“关于满期给付和退保风险,保监会非常重视现金流风险,35号文中将流动性风险排在第一个,所以对于满期给付和退保风险以及其他保险行业的流动性风险都是非常重视。
“我们今年年初开始在研究修改修订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保险保障基金是整个保险行业防风险的最后一道关口,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不受损失,稳定市场的发展。”
“目前的初步想法是在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这方面能够探索建立一个关于保障基金提供流动性安排的一个制度,目前还在修订过程中。”郭菁续称。
在保监会“1+4”系列文件引导下,保险业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加快,行业风险防范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行业风险状况总体稳定。2季度末,全行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5%,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20%,均显著高于100%和50%的偿付能力达标线。
二是行业转型效果逐步显现。部分结构好、转型早、转型快的保险公司盈利能力和资本使用效率不断提高,带动了行业偿付能力提升。从2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来看,行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环比上升的公司达到66家,较1季度增加27家,上升数量为2016年以来最多;寿险业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16%,较1季度上升2.4个百分点,是自2016年以来首次上升。
三是行业风险管理能力持续提升。保监会一系列加强风险防控的监管措施,推动保险公司切实把风险防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各保险公司风险防范意识不断增强,风险管理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对风险管理工作的资源投入进一步加大(原标题:保监会探索保险保障基金提供紧急流动性安排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