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保监会在“1+4”系列文件落实效果新闻发布会上披露保险业防风险、治乱象落实阶段性评估的有关情况。
据保监会财会部副主任郭菁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保监会“1+4”系列文件引导下,保险业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加快,行业风险防范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行业风险状况总体稳定,2季度末,全行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5%,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20%;保险行业转型效果逐步显现,行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环比上升的公司达到66家,较1季度增加27家,上升数量为2016年以来最多;行业风险管理能力持续提升,各保险公司风险防范意识不断增强。
保监会稽查局副局长杨玉山在谈到保监会采取的监管措施时同时表示,保监会行政处罚力度加大,重大行政处罚次数明显增加,制定了有关公司治理、产品开发、资金运用等方面的7个监管文件,下一步将加强对重点公司、重点业务、重点产品的跟踪监测。
防范流动性风险,强化产品、股东穿透式审查是重点
据了解,35号文明确指出了当前保险业风险较为突出的9个重点领域,对保险公司提出了39条风险防控措施要求。目前来看,保监会多措并举,针对9个重点领域亦有所行动。
在防范流动性风险领域,保监会方面要求保险行业根据未来3年的满期给付以及退保等情况摸清风险底数。据保监会财会部副主任郭菁表示,保监会分别加强对重点公司流动性风险监控;完善流动性监管制度;修订《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研究建立保险保障基金向保险公司提供紧急流动性安排的制度;持续抓好满期给付和退保风险防范工作;要求行业对未来三年重点领域的满期给付与退保风险进行全面排查和分析预测,摸清风险底数。
在防范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方面,针对产品实施穿透式检查,遏制保险资金基金投资成为关注重点。郭菁指出,保监会分别开展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排查,重点对权益投资、另类投资以及金融产品、不动产和境外投资领域,实施穿透式检查,保险资金激进投资得到有效遏制;强化境外投资和不动产投资监管;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监管。(原标题:保监会处罚力度持续加强 半年罚款6369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