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1日,中国保监会下发 《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保监人身险〔2017〕134号,简称“134号文”),要求保险公司在10月1日前完成自查和整改。如今,距离保监会“134号文”正式实施仅剩下不到半个月时间,银行代销保险产品情况如何?
“目前,很多保险产品已经没有销售额度,快速返还年金、高额返还年金、附加万能账户也即将成为历史,有机会买就赶紧买吧。”北京地区某国有大行网点的一位理财经理告诉本报记者。
“134号文”的核心内容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两全保险产品、年金保险产品,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应在保单生效满5年之后,且每年给付或部分领取比例不得超过已交保险费的20%;二是万能型保险产品、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设计应提供不定期、不定额追加保险费,灵活调整保险金额等功能。保险公司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或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原标题“134号文”整改大限临近 保险理财经理热推即将下架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