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网站20日消息,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保监会下发的监管函。
2017年二季度,浙商财险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45.4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90.79%,偿付能力不达标,风险综合评级为D类。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0号: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九条的相关规定,责令浙商财险增加资本金,完成增资扩股工作;总公司及分支机构停止接受非车险新业务(包括直接保险业务和再保险分入业务);停止增设分支机构。(原标题:保监会勒令浙商财险停设分支机构)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渠道,不代表财经365观点及立场。特别提醒,本文仅供参考,不作为实操建议,投资决策需建立在独立思考之上,交易风险自担!本站和本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