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通过上半年的公司治理现场评估工作,保监会发现了以下主要问题。
其中,中资保险公司主要存在六大类问题:公司治理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内部管控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关联交易管理亟需进一步加强;个别公司股东股权方面存在问题;集团管控需进一步规范;公司自我评价不客观不合规。
比如,在公司治理有效性方面,发现有些保险公司的公司章程约定和执行存在缺失,部分公司章程约定不符合监管要求,公司章程“报行不一”。此外,部分公司董事会构成不符合规定,人员素质结构不合理,存在董事超期“服役”,未建立独董制度,部分公司滥用通讯表决方式。部分公司内部授权不合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授权机制不明确、过度授权或授权笼统,授权没有期限,越界行权。
另外,部分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不完善。包括未对关联交易开展有效的审计,公司与主要股东及关联方重大关联交易未经独董审议,公司关联股东、董事未回避表决关联议题,未及时披露重大关联交易、资金运用关联交易信息,未按时向保监会报送关联交易季度报告。部分公司的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风险,包括通过资产管理产品、信托计划等多层嵌套,向关联方输送利益。
还有个别保险公司股东股权方面存在问题。一是非自有资金出资问题,个别公司股东涉嫌使用保费自我循环注资、融资出资或增加股东层级虚假增资;二是规避持股比例限制;三是通过收购股东间接取得控制权;四是借道股权质押变相出让股权或融资;五是股东行为不合规,存在股权被诉讼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质押或解质押、股东更名等事项未及时报告,股东未告知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及股东间关联关系等问题。
另外,集团管控需进一步规范。一是单一股东持股比例超标;二是个别公司存在股份代持;三是涉嫌设置多重架构规避监管;四是股权质押比例偏高;五是非保险子公司管理不合规,表现为给非保险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资金借贷,使用非自有资金出资非保险子公司,未按规定将全部子公司纳入并表范围,非保险子公司信息披露不合规等。
值得一提的是,另一个问题是,公司自我评价不客观不合规。主要表现为自我评价失真,自评满分,自评分与监管评分相差过大,没有按照自评分值要求评分等。为保证公司治理评估的客观性、准确性,存在上述问题的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综合得分进行了相应调整与扣减。
分类别采取监管措施
据了解,为强化公司治理监管力度,下一步监管部门还将就此采取进一步措施。
首先,点对点反馈评估结果。据了解,保监会将向各保险机构一对一反馈公司治理综合评级结果、监管评价分数、评估发现问题及相关风险隐患。其中,对于得分较低或问题突出的公司,保监会将对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要求公司定期报告整改进度。
值得一提的是,保监会将采取分类别监管措施。即对评级结果为优质类的公司,保监会将督促落实整改;对合格类和重点关注类公司,视情况将采取监管谈话、下发监管函以及行政处罚等监管措施。
据了解,对评估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线索,保监会将持续跟进开展专项核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针对公司治理现场评估发现的重点问题及重点机构,将开展公司治理评估回头看,重点抽查公司治理有效性、股权资本真实性及关联交易合规性等方面,进一步巩固评估整改成果(原标题:保监会将“一对一”向险企反馈公司治理风险隐患)获取更多财经资讯,请关注财经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