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海口市政府颁布了《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关于限制购买多套商品住宅的通知>的实施细则》,明确将产权式酒店和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
查询获悉,《细则》从严界定购房资格。一是对非本省户籍人员以家庭为单位实施限购,在海南(楼盘)没有拥有商品住宅或产权式酒店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可在非限购区内申请首次购房;二是在限购区域内,要求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提供在我省各市县的连续2年以上缴纳社保证明才能购买首套房。
了解到,除了将产权式酒店纳入限购范围外,《细则》也提高了产权式酒店的经营比例。产权式酒店项目销售比例不得高于项目可销售面积的10%,其余90%必须用于自持经营使用。
此外,《细则》还提出要提高限制现房转让的年限。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须取得不动产权登记满5年后方可转让。进一步实施差别化的贷款政策。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买第2套房贷首付比例提高到70%以上。
此前,海南省政府已出台楼市新政,在全省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宅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宅。这次《细则》是对此前收紧政策的细化和进一步收紧,并且限购范围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