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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险产品开发要回归保险本源 保监会弥补监管短板

2017-05-17 09:40  来源:未知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 分钟的时间

来源:未知

保监会频频祭出“组合拳”,对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全方位堵截、多渠道堵漏。近期,监管又瞄准保险产品创新不规范、设计偏离保险本源等问题。

据悉,近日,保监会下发《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下称《通知》),为人身险公司的产品开发划定“能与不能”,防范风险,引导产品回归保险本源。

万能险投连险被踢出附加险阵营

近两年,手握巨额资金的保险机构在资本市场频频举牌。然而,风光的背后存在经营管理粗放、产品存续期缩短等风险隐患。

为此,今年保监会频发文,整治市场乱象、弥补产品漏洞。4月28日,保监会下发《关于强化保险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市场乱象的通知》,提出的八大市场乱象中,便指出产品不当创新;5月7日,又下发《关于弥补监管短板构建严密有效保险监管体系的通知》,夯实保险产品管理制度亦位列其间。

“人身险产品开发新规是对此前密集发布的规定的进一步落实。去年以来,对负债业务,保险监管部门从精算定价、业务规模、期限结构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给极少数企图激进式发展的公司套上‘紧箍’。”某寿险精算部门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此次在产品设计上给出明确规定,对人身险产品结构将产生非常大的影响。

从获悉的文件来看,收紧产品设计闸门成为一条主线。《通知》规定,万能型保险产品、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设计应提供不定期、不定额追加保险费,灵活调整保险金额等功能。保险公司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或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

目前,不少公司都采取主险附加万能险的形式,通过较高的结算利率吸引保户,进而起到促进主险销售的效果。但是在“开门红”期间,个别附加万能险的账户结算利率奇高,有甚者达到8%,在投资端收益不明朗的背景下,极易引发资产负债不匹配风险。

年金保单生效5年才可领生存金

随着监管新政的接连出台,中短期万能险逐渐淡出市场,年金保险转而成为险企冲规模的不二选择。今年“开门红”,不少险企便借助年金保险拉升保费。

年金保险,俗称养老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条件,并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时间间隔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

但是很多年金产品为了提升吸引力,做到了随缴随返,缴费当年,就给予一定比例的返还。记者查询一款产品计划书显示,“每年给付生存金(保额的30%)直到105周岁;首年给予保额的30%作为特别金”。

更有甚者,通过生存金返还这一形式,将消费者所缴保费大量快速返还,把长期年金保险“长险短做”,实际做成两年期业务,规避中短存续期产品的有关监管规定,扰乱市场秩序。

《通知》规定,两全、年金产品在保单生效满5年之后才能开始生存保险金给付,且每年给付或部分领取比例不得超过已缴保险费的20%。

同时,在其他产品设计中,保监会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如护理保险产品在保险期间届满前给付的生存保险金,应当以被保险人因保险合同约定的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为给付条件。

险企10月1日前须完成自查整改

收紧产品设计闸门的同时,保监会也圈定了鼓励的产品形态和内容。从《通知》来看,未来,人身险公司需强化“保险业姓保”,突出产品保障属性。

《通知》明确四大支持并鼓励人身险公司开发的产品类别,包括定期寿险、终身寿险,长期年金保险,健康保险以及为特定人群开发的专属保险,并对各类型产品提出了服务方向。

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开发设计保险产品时应以消费者的需求为中心,发展有利于保障和改进民生的人身保险产品。例如,长期年金保险应重点服务于消费者长期生存金、长期养老金的积累,并为消费者提供长期持续的生存金、养老金领取服务。

业内人士表示,未来,在人身险产品设计上,不仅会突出保障功能,还会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差异化的需求。

值得一提的是,保监会还表示,新报送审批或备案的保险产品需严格遵照本通知要求执行,对已经审批或备案的产品,保险公司需在今年10月1日前完成自查和整改。

对于违反《通知》开发设计产品,或通过产品设计刻意规避监管规定的保险公司,保监会明确,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采取一定期限内禁止申报新的产品、责令公司停止接受部分或全部新业务等监管措施,并严肃追究公司总经理、总精算师等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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