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是了解社会阴暗面的第一课”“没经历过黑中介的 漂不足以谈人生”……提起租房,很多大城市里的“漂一族”都会一把辛酸泪,几乎每个人都能讲出一段租房黑历史来:比如,看房子时写的是“房东直租”实际上全是中介;遭房东或中介随意涨房租乃至撵人,不得不频繁搬家;被中介或房东各种扯皮多要钱;退押金时被他们以各种理由不退或少退;维权时遭他们肢体或语言恐吓等,总有一个坑能让租客栽进去。当下,很多中国年轻人活成了《欢乐颂》里成天叨念着买房的樊胜美,却无法活成《老友记》里愉快合租的瑞秋、莫妮卡,跟糟心的租房经历不无关系。
但“漂一族”们的境遇有望改善了。近日,我国首部专门针对住房租赁和销售的法规——《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了,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就是意见稿中对租房市场着墨较多,将近一半的篇幅重点放在了如何保障租房人的权益上。
对城市里的租客而言,这无疑是个熨帖人心的消息:以往担心被黑中介、黑房东坑,现在有了法规撑腰:“出租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方式驱逐承租人,收回住房”、“合同中没有约定租金调整次数和幅度的,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以往押一付三还动辄得交一个月中介费的付费方式,让很多刚来到一座城市的人尤其是刚毕业的学生,一交就得上万,压力山大、内心绝望,现在好了,意见稿中明确“鼓励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3年以上的租赁合同,房租按月支付”……这些都是实打实的“久旱送甘霖”式的利好。
据统计,目前我国在城镇租房居住的人口约为1.6亿,占城镇常住人口的21%。这比例在大城市则更高,有北京租房报告显示,北京常住人口中选择租房的比例将近37%,北京租房客中,年龄在20到30岁之间的居多,平均每11个月换一次房,大部分在8到14个月之间,“稳居”已成为很多租客的奢望。该报告还显示,租客对房东和中介的满意度普遍很低,押金不退、随意涨房租、拒绝维修、卷款跑路、被赶走等,都是他们遭遇的最常见的问题。发生纠纷后,超过七成的租客不了了之,约两成的租客私下维权但最终无果,只有约6%的租客会选择报警或诉诸法律。
2014年共青团北京市委、市政协社法委还联合发布了一份调研5000名青年住房现状的报告,结果也与此部分印证:有八成外来非京籍青年是租房子住,在租房过程中,没有遇到权益受损问题的人,只有26.31%;有33.3%的人,曾被房东临时清退;有41.3%的人,遇到过租金不按合同随意上涨的情况;更有43.8%的人,遭遇过黑中介。
一个城市的包容度,就体现在对外来人口的态度上。但当那些黑中介(房东)对“漂一族”们的欢迎方式是设好了各种陷阱时,这难免会形成对城市“软形象”的抹黑。
本质上,房屋租赁市场乱象,也是感知城市治理的一个切口。当契约精神在租房市场中近乎失效时,当房东、中介与租客在租房市场地位严重不对等时,那说明这个市场是扭曲的,租房未回归正常的“市场交易”属性,对应的市场监管也是缺位或失灵的。像房租支付周期,该不该涨价,在正常的市场语境中,应该是可以几方议价的,可现在租客很难有对等的博弈空间,毕竟,潜规则就摆在那,“坑”就摆在那,不被迫接受不行。
而以法规明确对租客权益的保障,用法规撑腰垫高租客在市场博弈中的地位,弥补他们议价能力的空缺,规范欠规范的租房市场,很有必要。这也是为以往的监管缺漏补漏。在很多国家,针对租客权益易被侵犯的情况,都有相应的法规保障。像德国的做法就常被提及:出台了被称作“限制房租法”的租房法,明确房主在3年内租金不得上涨超10%。这也让租客们有了更稳定的预期,也冲抵了部分人“居者有其屋,屋子须自有”的需求。
得看到,有些租房市场乱象,现行的规定或政策举措中不乏约束。比如现行法规中就明确了,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对“黑中介”的整治也时而有之,今年2月,住建部方面就明确,今年将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作为今年的重点,严厉打击租房租赁市场上的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整治“黑中介”“黑二房东”。但类似乱象仍时有发生。
这也表明,徒规范不足以自行,关键还得靠落实。有些租房市场乱象屡整治难消,问题就在于缺乏有效的投诉受理和快速解决机制,缺乏强力的追责手段。这也是此次条例需要解决的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