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举债的正路只有一条,就是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这一点明确了,才能厘清政府和企业责任边界。”中央财经大学乔宝云教授表示,城投债算不算政府债,很多人弄不清楚。实际上,无论是城投债,还是融资平台公司供贷款融资,都是企业的市场行为,跟地方政府举债没有关系。
如何防范地方政府作为大股东,绕道融资平台变相举债?此次六部门开列的负面清单明确:地方政府不得违规将政府办公楼、学校、医院、公园等公益性资产及储备土地注入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承诺将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融资平台公司偿债资金来源。
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很多来自于银行等金融机构。部分金融机构对企业提供融资时,仍要求地方政府提供担保承诺。对此,通知明确,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文件、会议纪要、领导批示等任何形式,要求或决定企业为政府举债或变相为政府举债。
金融机构为融资平台公司等企业提供融资时,也不得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及所属部门出具担保函、承诺函、安慰函等提供担保。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强风险防范,落实企业举债准入条件,按商业化原则履行相关程序,审慎评估举债人财务能力和还款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