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涨租、中介骗人、强行撵人、不退押金甚至遭到恐吓……提起租房,不少都市中的“漂泊一族”都有一把租房的辛酸泪。5月19日,我国首部专门针对住房租赁和销售的法规《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发布了。尽管还只是在征求意见阶段,却让租房者看到了更多的保障。
《意见稿》亮点不少,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将近一半的篇幅重点放在了如何保障租房人的权益上。比如“中介费需明码标价,按房款比例收费模式或调整”、“出租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方式驱逐承租人,收回住房”、“合同中没有约定租金调整次数和幅度的,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租房押金不得无故扣留,违规最高可罚20万元”,并明确“鼓励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3年以上的租赁合同,房租按月支付”……这些都是实打实的利好。
据统计,目前我国在城镇租房居住的人口约为1.6亿,占城镇常住人口的21%,相信这个比例在北上广深以及省会等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更高。有资料显示,美国、德国的房屋租金普遍比较低,是因为房租管制法限制了房东对房客收取的租金数额,对每年的房租涨幅也进行了严格限制,房东不能随意调整租约。这次《意见稿》制定类似的房租管制法规,对租赁市场进行监管,给租房者更多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在政府力推房企自持物业的大背景下,也将为租房人提供更稳定的租期和更完善的服务。一旦房企的长租公寓大量面市,将直接与私营房东和房屋租赁中介形成竞争关系,有效平抑房屋租金价格。《意见稿》的出台,也是对存量房市场进行的一种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