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报道,19日,我国首部专门针对住房租赁和销售的法规——《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条例征求意见稿包括住房租赁、住房销售、房地产经纪服务、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从多个角度规范房屋租赁和销售市场。其中引人关注的是条例对租房市场进行了比较多的着墨,其中将近一半的篇幅重点放在了如何保障租房人的权益。
例如条例明确规定:
1。出租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方式驱逐承租人,收回住房;
2。合同中没有约定租金调整次数和幅度的,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
3。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住房租金发布制度,定期公布分区域的市场租金水平等信息;
4。鼓励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长期住房租赁合同,当事人签订3年以上住房租赁合同且实际履行的,当地政府应给与相关政策支持。
在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加快住房租赁市场立法,加快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今年初,国务院将住房租赁市场立法作为深化改革急需的项目,列入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在房价高企很多人买不起房子的情况下,这一条例有何意义?租房的美好时代真的要来了吗?
发挥柔性手段助力楼市调控
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4月份全国15个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全部回落,说明三月中下旬以来出台的调控效果逐渐显现。不过虽然结果类似,但从上而下的政府调控和从下而上的房企降价并不能画上等号。一旦政策力度有所放缓,那么房价就有可能再次抬头。
因此比起“限购、限贷、限价、限售”等需求端措施,大力发展和规范房屋租赁市场,从而增加房屋“供应池”的做法,是符合市场规律的柔性手段。
保护“弱势群体”权益体现国家立法决心
近年来,在住房租赁和销售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当事人权益保护不充分、市场秩序不规范、监管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也随之而来。其中,住房租赁市场尤其混乱。记者调查发现,当前租房市场机制发育不健全有几大突出表现:一是合同不报备,发生纠纷时协调困难,而租客处于弱势地位,受“欺负”的情形普遍,维权困难;二是群租等问题突出;三是租客普遍没有安全感——房东涨租、租期随意性大,二房东现象屡禁不绝。
有专家认为,加快住房租赁市场立法,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是解决目前住房租赁和销售中存在的当事人权益保障不充分、市场秩序不规范、监管制度不完善等问题的重要举措。同时也体现了国家政府机关坚持开门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提高立法质量、实现良法善治的决心。
保障房源供应提升承租人话语权
具体来说,将要出台的管理条例提升了承租人的话语权与合约的稳定性,比如鼓励签订长期住房租赁合同以及对保障居住环境和质量提出要求。这些规定能让承租人的底气足一些,不过具体效果如何,还要取决于两方面因素:一是政策执行效果如何;二是房屋出租市场的供求情况。在租赁房源供应充足的情况下,承租人自然有更高议价能力,政策施行也会较为顺畅。反之则政策实施阻力大,租户仍有可能在不公平待遇下敢怒而不敢言。
好消息是目前有些城市已经积极推出了自持型租赁房的用地政策,部分项目也处于建造的过程中,这为租赁市场奠定了更好的发展条件。
整治不健康租赁市场可一定程度挤压房价泡沫
此外,由于在房屋租赁市场中,租房者常常扮演着“弱势群体”的角色。在这个远谈不上客户友好型的市场中,承租人不得不想尽办法“飞越疯人院”,一有机会就转战购房市场,买下自己的蜗居才算安心,即使为此背上高额债务也在所不惜。
因此,可以说并不健康的租赁市场和投机式购买一起催生了房价泡沫。而在挤泡沫、让市场重归正常轨道的过程中,进一步健全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势在必行。而将要出台的条例就旨在规范住房租赁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交易安全。让租房者更安心。
出租、承租利益平衡是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
同时也应该注意到,这份征求意见稿对租房市场进行了比较多的着墨,有不少条款涉及保护承租人的权益。但同时也应该保障出租人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因此在意见征求期内,或许能听到不少这方面的声音。毕竟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并非零和博弈的关系,找到双方权益的平衡点是房屋租赁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基础。
楼市健康发展还需政策顶层设计
此外,总体看,从三月中下旬以来,针对超出正常热度的房地产市场,从部委到地方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与措施给市场降温。这些政策和措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此类“补丁式”政策虽然能够满足即时的需求,但层层摞起来的“补丁”却远谈不上将政策的整体效果最大化。因此为了楼市长期健康发展,还需要政策制定方面进行顶层设计,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基本点出发,对以往的政策进行系统规划和梳理,并为今后的市场发展留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