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海南省住建厅发布一则关于印发《海南省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从7月1日起,海南省商品住宅全部实施全装修,并将装修费用纳入商品住宅总价。海南或将成为国内首个全面施行商品住宅全装修的省份。
观点地产新媒体从文件中获悉,办法所称商品住宅全装修,是指商品住宅交付使用前,套内和公共部位的固定面、设备管线及开关插座等全部装修并安装完成,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施安装到位。
海南省住建厅对此解释称,所谓全装修,基本属于群众常说的“硬装”范畴,与“精装修”有一定的区别。
此外,商品住宅全部要实施全装修,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购房对象主要是海南本地居民,非商品住宅、保障性住房项目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可以参照办法实施全装修,不强制要求全装修交房。
海南省住建厅解读认为,当前毛坯房交房后二次装修基本上由业主自行委托无相应资质的家装企业或者个人进行装修。商品房二次装修相关制度、规定不健全,处于政府的监管盲区,装修漏洞很多。
办法同时规定,建设单位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约定全装修商品住宅的总价,并载明装修主要材料、部品、设备、施工质量和质量保修期的具体标准。合同中未明确上述内容的,不得向房管部门申请合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