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今日宣布,上海自7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新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为2732元,下限为306元。
此外,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682元,下限亦为306元。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1952元,不设下限。
上海2017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变,仍为7%。补充公积金缴存额为各1%至5%。
对部分实行承包、提成等薪酬制度的单位职工,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可按该单位和职工协商确定的月缴存额缴存,但不低于当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水平。
大家可以参考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