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针对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6年全国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40.8平方米”提出质疑。国家统计局信息景气中心副主任潘建成今天(10日)对中国之声表示,“目前发布的40.8平方米的平均数是那种算术的平均数,而人们一般感觉上更能接受的是中位数,中位数和平均数是两个不同的代表平均水平的数据;当一组数据的差距特别大,尤其是特别高的那部分数据比较多的时候,中位数和平均数的差距就会拉大,但不是‘被平均’这个概念,只不过说,你要如何去理解,”潘建成强调,这是不同的统计指标的应用问题,它不存在是不是“被平均”的问题,对此,要理性去分析。
潘建成说,算术的平均数包括地域之间的平均、大中小城市之间的平均、城乡的平均、大面积和小面积的平均,这个平均数往往是用于测算总的平均,估算总的面积,估算总的房地产的发展等等,在这些经济方面,用这种平均数的意义更大,但是,如果要去反映民生,也就是说,体现民生的改善程度时,做这些分析时,建议最好用中位数,中位数正好反映了中间这部分人它目前所处的状况。
潘建成分析,具体而言,目前所公布的城乡居民的居住面积——平均40.8平米的结论的得出,可以关注三方面的内容。
第一,城乡居民的居住面积是通过抽样调查取得的,这是城乡住户调查的一部分。从目前看到的方案来说,全国一共抽了16万户代表作为样本,16万户样本应该说样本量是非常大的,从抽样调查的精度来讲,抽样设计是非常科学的,通过16万户来测试的数据应该说精度是非常高的,所以这个数据的取得是通过16万户人均居住面积的平均数来代表全国整体城乡居民的平均数,这是它的数据的测算过程。
第二,全国人均住房面积40.8是城乡的平均,可以看到,城镇居民的确没有那么多,是36.6,农村居民是45.8,这两个平均得到的结果是40.8。当然,城乡住户房屋的质量、地理的区位是不一样的,但是面积来说,确实是农村居民的居住面积会多一些,所以人们感觉到差异,大多是从城镇角度出发,城镇居民确实居住面积不到40.8平方米。
第三,人们可能感觉有差异,比如说像一些大城市,一线城市和二线城市居住会相对紧张,但是,一些小的城市,三线、四线,包括县城,都是作为城镇居民的范畴,这样一个平均是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县城的一个平均,所以假定你是以大城市的居住环境来考虑问题的话,可能会觉得这个数值高了。还有一个问题,我们说,其实和平均收入的概念一样,其实居民的居住面积内部是有差异的,比如说,有人居住了一个大的别墅,但是,也有人住了一个小房子,只有50平米,这两个一平均,可能就是接近300多平米、200多平米这样的居住水平,显然,这个平均是因为内部差异,当内部差异越大,这个平均的结果给人感觉的差异就会越大。(原标题:统计局:人均住房面积40.8平米 不存"被平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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